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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10年硕士复试细则

植物保护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各学科点: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冯纪年

  成员:吴云锋  康振生   花保祯    张兴 

  秘书:陈 丽  白创伟

  二、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

  三、复试程序

  1. 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统一管理,由各个复试点具体负责实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设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农药学3个复试点,植物病理学复试点负责植物病理学专业和有害生物治理生态工程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复试点负责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植保资源利用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农药学复试点农药学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供的上线考生和各学科点接受的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名单为准,由学院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学院参加复试。

  3. 4月6-8日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4. 4月8-10日由各个学科点组织考生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文件精神进行复试。

  5. 各学科点成立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汇总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6. 复试命题、阅卷和监考工作由各个学科点负责安排。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由学科点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2.外语听力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外语系派1名老师协助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体检

  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组织复试考生4月8日-9日在南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一寸近期照片前往南校区校医院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南校区医院办公室。

  六、录取

  (一) 录取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资格审查合格且参加复试;

  2. 对拟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填写培养协议书,方可录取。

  3. 每位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5名,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4. 为了加大对优秀生源的选拔力度,各专业录取生源中来自 “211工程”、 “985工程”和研究生院单位及同类农林院校(省属)的考生之和应不低于本专业录取考生的80%,录取生源中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者不低于本专业录取考生的60%。

  5.上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的导师具有本次招生资格。

  6.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奖学金的分配指标,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即一等、二等基本奖学金指标严格按照实际录取人数的50%、30%比例设置。

  (二)录取类别

  1. 2010年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2种:在职研究生和非在职研究生。

  2.录取为非在职研究生按照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要求,第一学年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录取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免试推荐”的硕士生第一学年一般为一等基本奖学金,以后每学年纳入同级硕士生考核评定;没有获得奖学金的考生需按校研发[2008]101号文件要求缴纳培养费。

  3.录取为在职研究生的需签定培养协议,不享受基本奖学金资助,需缴纳培养费,培养费共计1.8万元,分三年缴清,每年0.6万元。

  4.本次复试成绩合格,由于招生名额限制未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可直接转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复试。录取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缴纳培养费,培养费共计1.2万元,分二年缴清,每年0.6万元。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1、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总分)×5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3.0+复试听力成绩×0.5]×50%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

  ① 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② 体检不合格者。

 

  七、提交材料:

  各复试点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录取结果公示1天,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学院办公室。

 

                                          

植物保护学院 

2010年4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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