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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行政学院在职单证MPA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和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具体详见国家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nsa.gov.cn/)。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

  一、招生名额
  国家行政学院2015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75名。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二、报考条件
  (一)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二)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具有领导、管理岗位经验者优先录取;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5年。
  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周六、日授课。
  授课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至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所在地参加考试。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复试由国家行政学院自行组织。
  (一)初试
  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2门。
  形式:全国联考(笔试)。
  时间:2015年10月25日
  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14:30-17:00英语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二)复试
  内容:政治理论、管理能力、综合素质。
  形式:面试。
  具体安排将在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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