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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要求,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及监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分别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下,具体负责推免生的组织、考核和监督工作。各小组要积极主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翔宇、陈延良、李伟凯

  副组长:卢铁光、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

  成员:付强、张颖、邹德堂、王傲雪、刘忠华、李一经、陈海涛、李翠霞、栾非时、江连洲、叶非、闫清波、苏中滨、赵宝辉、王少逸、彭胜民

  秘书:张清兰、张帆

  (二)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江

  副组长:孙树海、刘艳华

  成员:李丹丹、付鹏威、孟祥伟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由教授委员会成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导师代表等9-13人组成。其中国际学院应由党政联席会成员、副高职以上教师代表等组成。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

  二、推免工作要求

  (一)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及《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附件1)执行。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一)中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必须明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所有面试及答辩环节均应全程录音录像。

  (三)推免生成绩由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构成(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比例分别为80%、10%、10%,具体计算办法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六)遴选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应试倾向。

  (七)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校教师或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遴选的,须回避推免的所有工作。

  (九)我校校内支教团、辅导员、特殊学术专长、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由校团委、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及监督小组指导下进行,推免工作要求同上。其中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十)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推荐阶段

  1.2018年9月7日,召开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我校2019年推免工作并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的通知》,推荐名额下达至各学院。

  2.2018年9月11日,学院上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办法)至研究生院审批。

  3.2018年9月14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具体时间及要求按各学院公布的推荐办法执行。

  4.2018年9月20日前,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推免生面试工作并将推免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上报材料包括《学院推荐决议》、《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附件3、附件4、附件5)。

  5.2018年9月21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6.2018年9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7.上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二)接收阶段

  1.2018年9月15日前,学校发布《2019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2018年9月18日前,各学院依据《2019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办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办法中应明确学院领导组织、申请条件、接收工作流程、录取限额、所需申请材料、奖励及优惠政策、监督及复议等方面内容。

  3.2018年9月28日起,开始推免生接收复试及待录取工作。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2018年10月25日前,各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表》。

  5.我校推免生接收章程、各专业接收名额等具体推免生接收工作要求另行通知,其中附件将随通知另行下发。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待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

  (二)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谨慎确认待录取操作。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各学院推荐或接收办法、推荐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学生申诉渠道等信息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五)被我校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可享受以下照顾政策:

  1.我校拔尖班获得推免资格的本科生,如录取为我校本专业对应博士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获硕博连读资格。

  2.我校兽医本硕班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如录取为我校本专业对应博士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排名前百分之四十者可获硕博连读资格。

  3.理科基地学生的照顾政策按现行的理科基地相关文件执行。

  五、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校纪委*************。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学院推荐决议》

  附件4:《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

  附件5:《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

  其中:附件3、附件4、附件5用于学院上报材料使用,直接下发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7日

  附件【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pdf

  附件【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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