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牡丹江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高选拔培养质量,坚持科学发展,为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创造条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金学
副组长:刘小辉张际绯
成员:邓晨光蔡丽华潘晓彦赵宝江栾振昌金志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邓晨光(兼)
办公室秘书:凤宝林李殿伟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
组长:张际绯
成员:周英慧马少霞王大鹏张国海孙月舟张冰
秘书:杨宏王欢
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于2014年3月27日中午12时前报送至研究
生学院招生培养科),复试工作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可由学院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主要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
二、复试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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