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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须知

 

  根据国家下达的2006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今年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0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4月15日(或16日)凭本人复试通知、身份证、准考证和学位证(或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其考生所在单位的教务部门介绍信)原件到我办报到和办理各种手续,4月16日(或17日)上午到各招生专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复试;

  我校2006年公费生指标有限;调剂考生原则上作为委培、自筹经费生录取,委培、自筹经费生须签订“委培、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如不同意委培、自费者须向各院(系)导师事先声明;不声明者视为同意委培、自筹经费。自筹经费生离校前将签好的“自筹经费生协议书”交到各自院系,由各专业学院统一交到校研招办,委托、定向培养生5月10日前将加盖委托、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办,2006年我校委培、自筹经费生收费标准是:7000元/年;

  考生的各种信息以报名时为标准,同等学力(成人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属同等学力考生)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办负责组织。

  复试形式有笔试(侧重专业知识的测试)、口试和操作实验(理工科考生),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名称及要求见我校网站;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由各招生专业单位组织;我校的招生录取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复试为差额复试;

  享受“双少”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准备以下材料备查: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研招办);

  ② 在职人员考生还需跟原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且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于5月10日前寄回我办。

  4月18日上午7:30自备一寸黑白近照一张,空腹到育才校区医院参加体检;

  调剂考生的报考材料5月10日前必须转到我校,否则我校不考虑录取。

  我校2006年复试名单、报到时间及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以我办在网上公布的为准,不管是否接到复试通知书,只要网上公布名单有本人,考生可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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