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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考生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下达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一)第一志愿考生于4月1日18:00后可直接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查询本人是否进入复试名单,如查询到本人名单在我校公布的复试考生名单中,即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二)调剂考生如被列入复试名单,我办将及时利用调剂系统的短信平台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已在调剂系统提交了调剂我校申请的考生如在48小时内未接到我校短信复试通知,可选择申请调剂其他学校。
  (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必须向我办或相关招生学院传真延期复试的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后方能继续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4月9日报到,10日-11日复试。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9日到各学院报到并交纳复试考试费,报到及复试地点见《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地点及复试安排》。
  (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及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相片1张(贴体检表用)。
  (三)学院依据考生提供材料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交纳体检费并按校医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9日、10日早上空腹验血,具体安排报到时由学院通知)
  (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报到时由各学院通知)。
  (六)考生在学院领取调档函。
  (七)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者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四、参加复试须准备的材料
  (一)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位证或毕业证原件。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等证原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证明(证明是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享受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双少”政策的考生请自己对照是否符合“双少”政策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符合条件者复试报到时除准备上述材料外必须上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应届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少生协议书”》(可到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硕士表格下载栏下载);在职人员考生原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原件)。
  (四)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界定详见附件1)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形式有笔试(侧重专业知识的测试)、面试和操作实验(理工科考生)。
  (二)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名称及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gxnu.edu.cn/)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特别示:外国语学院—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学论;教育科学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文学院-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学论等专业第一志愿充足,复试差额比例大于1:1.5)

  六、录取办法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初试、复试成绩权重为各占50%)。

  七、学费收费标准:
  (一)非定向、定向生均属公费生,学费由国家财政支付。
  (二)自费或委托培养生收费标准
  1.学术型:每生每年7000.00元(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1000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收费标准为:
  (1)工商管理硕士(MBA)学每生每年19000元;
  (2)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每生每年9000元;
  (3)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每生每年8000元;
  (4)其他专业学位每生每年7000元。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

  八、其他事项
  (一)2011年我校学术型招生计划中近80%以上为公费计划,2012年我校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排名情况确定录取性质,调剂生自愿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者可向招生学院事先声明,并将协议书交到报考专业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条件下可优生考虑录取。
  (二)申请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委托、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办,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四)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公布录取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查询到被拟录取后应及时将“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并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地图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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