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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音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5-7名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小组成员将严格履行回避制度,签署承诺书,回避亲属和有利害关系考生的复试及录取。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相关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

  四、复试形式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面试环节全部采用在线(ZOOM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专业实践依托第三方平台进行录制上传,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详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5012015007516391210815),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ZOOM复试平台。

  远程面试备用平台"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应APP,熟悉相关操作。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可包括):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托福/雅思成绩单等)、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除本科成绩单以外,其他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满分为100分;有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即不予录取)。

  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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