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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200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经济管理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二年半。

  三、招生专业、名额: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大专毕业生须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均限于原单位委托培养。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高校体检标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现场报名前全部须参加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地点由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

  2、报名后经学校审查同意,发给准考证。

  六、初试

  1、日期:统考日期由教育部规定。

  2、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

  3、地点:全国统一考试的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

  七、复试

  1、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和方式由我校确定。

  2、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具体办法以当年浙。

  江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的复试公告为准。

  3、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复试中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另外,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一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招收定向、委托、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均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十、学习期间待遇

  国家计划内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按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试行办法执行。

  十一、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3、详细情况可查询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部招生网站,也可来函索要招生简章。研究生部的电子邮件信箱:yjs@zufe.edu.cn.

  浙江财经学院欢迎你的到来!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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