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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考研调剂和复试信息


       三、工作职责
       根据研究生处研究生录取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学院以本调剂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研究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本学院面试工作的实施,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4.复试体检、外校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调剂工作
       (一)主要原则
       1.具有本科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个别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
       3.跨专业调剂时,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未参加数三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4.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5.学术型考生调剂专业学位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二)调剂流程
       1.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先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考生调剂申请”栏(http://yjs.zufe.edu.cn/tiaoji/index.asp)填写调剂志愿作为预登记,待教育部系统开通后补登调剂志愿,否则预登记信息视为无效。
       4.在教育部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无需在我校调剂系统上填写调剂志愿,直接在教育部系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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