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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创办于1897年的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确定的9所重点投资建设世界著名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浙江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29年。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浙江大学首批试办研究生院,1995年浙江大学等10所研究生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研究生院,由国家教委表彰并首批授牌正式成立研究生院,1999年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被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单位;1997年、2003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连续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招生先进集体。

  二、2004年计划在239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3800余名。经教育部批准,浙江大学是有权对优秀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的高校;是全国试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56所院校之一;是全国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22所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试办软件示范学院的35所学校之一。欢迎广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浙江大学。

  三、本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录取时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1. 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本目录,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及西医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金融学联考由联考学校共同命题,其余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2. 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统考,其余参加全国联考。

  五、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各种考试方式的考生分别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全国统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大专(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工作岗位工作2年或2

  年以上;在所报考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效期5年)。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研究生毕业的在职人员应作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

  (2) JM联考:符合全国统考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要求考生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六、报考手续:生报名时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持①本人身份证件,②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③报名费。

  七、考生在填写“报考登记表”时请填写清楚所报考学院及代码、学科专业名称、代码,不填写导师姓名。填写“报名信息卡”时务必填涂报考学院代码。考试科目中如有任选科目的,必须选定一组考试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必须与“报名信息卡”一致,否则以“报名信息卡”为准。请在报考登记表内放二只写明考生本人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的标准信封,供我校寄发准考证和录取通知用。信封上不需贴邮票。

  八、欢迎跨学科报考研究生,跨学科报考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所报考专业的备注说明。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全国统考、JM联考: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可向所在地设报名点的高等院校或地、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报考浙江大学的杭州地区考生须直接在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

  十、考试时间: 2004年年初(具体日期由国家教育部定,以准考证上所定日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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