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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海洋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执行。考生自主登陆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参加各考点现场报名,确认网报信息。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现场报名地点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

  五、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教育部有关通知。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照相。

  (三)考生领取表格,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日期由教育部规定。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四)复试一般在5月中旬前结束,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制定,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七、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体检前通知。

  (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九、学习年限

  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它

  2008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部享受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待遇,免收学费。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详细情况可查询浙江海洋学院网站www.zjou.edu.cn.

  以上各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发布的文件或通知为准,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欢迎报考浙江海洋学院!

  学校网址:http://www.zjou.edu.cn

  电子信箱:yjsc@zjou.edu.cn

  单位代码:10340

  咨询电话:0580-8180690

  邮政编码:316000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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