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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四)复试内容
  教育硕士、职教硕士的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治理论科目测试和专业基础课笔试。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治理论科目测试和专业面试。
  教育硕士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值100分,职教硕士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值15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五)复试程序
  1.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加专业基础课笔试名单。
  2.各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组织复试考生参加专业基础课笔试。
  3.公共管理硕士的资格审核、政治理论测试和专业面试由MPA中心负责组织,复试结果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三、录取工作
  1.根据考生入学成绩、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复试不合格,原则上不予录取:
  (1)复试中的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网上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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