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江南名城桐乡市,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建有8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拥有4个省重点学科及2个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正高职称89人,副高职称20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7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8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2个。
学校联手行业合作培养传媒应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160多个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近年来,学校分别与英国考文垂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海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雄厚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优良的学风,使学校的毕业生深受业界及社会好评,许多毕业生成为广电传媒领域的精英骨干。学校荣获浙江省“平安校园”、“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学校被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获得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实现了我校办学从本科教育向本硕教育的转变。学校坚持学生为本,教师为要,以学校为主,开放合作办学,遴选骨干教师担任校内导师,聘请新闻传媒一线专家担任业界导师,实行双导师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培养措施,切实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
根据国家统一招生安排,2014年我校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深刻了解中国国情,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新闻传播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月4日下午 204—英语二(100分,不招收其它语种的考生)
1月5日上午 334—业务课一(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150分)
1月5日下午 440—业务课二(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15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4年3月在网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根据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来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一)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10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二)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四)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与调剂
(一)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三)在我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将根据教育统一安排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四)通过国家初试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可以向外校调剂。
七、学制及学位
(一)根据学校要求,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2年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费及待遇
(一)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二)在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请随时关注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十一、报考咨询
单位:浙江传媒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编:310018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jsc@zjicm.edu.cn
网址:http://yjsw.zji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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