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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25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2月27日下午204-英语二(100分,不招收其它语种的考生)
  12月28日上午334-业务课一(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150分)
  12月28日下午440-业务课二(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15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根据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来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一)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11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二)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四)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与调剂
  (一)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三)在我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将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四)通过国家初试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可以向外校调剂。
  七、学制及学位
  (一)根据学校要求,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2年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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