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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装备学院研究生推免通知

3、参加复试。我院审核考生申请,电话通知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科面试、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考生如需开具复试(接收意向)通知,可联系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
  4、录取事宜。通过复试的考生须使用推荐高校下发的推免生报名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2013年10月31日前),并按时参加现场确认。2013年10月31日前将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由所在院校盖章后寄送至我院。学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寄送《装备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2014年1月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后续复试。
  三、复试内容
  1、报到。考生于9月29日8:00-10:00到学院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报到。
  2、面试。面试安排在9月29日下午,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报考动机、专业素质、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面试时间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共占30分),基本分数线为90分。
  3、体检。9月30日7:00验血(空腹),8:00-10:00其它项目体检。体检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4、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在9月30日10:00-11:00,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5、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在9月30日10:10-12:00,测试项目包括体型、俯卧撑、仰卧起坐、10*5折返跑、3000米跑等5项。具体要求参照"军人体能标准"(见招生简章)。
  6、政审。政审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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