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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船用电子仪器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办法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2)外语水平;(3)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各部分复试内容的分值和要求如下:
  1、专业课考核(总分30分)
  专业课复试科目为:信号处理、电路与系统,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0.5-1.5小时。
  2、外语水平(总分15分)
  听、说(5分):考生用外语同考官交流,并回答考官提出的有关问题。
  译(10分):考生在10分钟内翻译一篇信息与信号处理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内容外文文章。
  3、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总分55分)
  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综合素质等。
  各评委所打分的算术平均分为面试的成绩;复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为7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自行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我所人力资源部(考生提供的报告须真实,如发现情况不实,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体检必须合格。
  在复试、体检合格后,按复试成绩(权重40%)与初试成绩(权重60%)之和确定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收到考试院批复的录取库后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本规范解释权在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如有和上级、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则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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