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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警官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研究解决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复试办法和复试录取名单,对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体检和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

       按复试内容板块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二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抽题、分组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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