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秉承“忠诚、责任、奉献”校训精神,致力于服务社会。建校60多年来,学院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已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及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培养输送各类专门人才8万余人。学院已经成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武术段位考试点、全国自卫防身术培训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个学科,设有禁毒学、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信息安全、警犬技术、体育教育等17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有3个国家(省部)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门国家(省部)级精品课程。其中《公开查缉毒品》课被列为全国警务硕士精品课程。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学院警务硕士共招录了6届共133名在职警察,他们分别来自内蒙古、新疆、甘肃、辽宁、黑龙江、陕西、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安徽、江苏、广西、广东、海南、北京、云南等全国23个省、市警察部门。
2014年,为增进中国警方与世界各国警方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国家与世界各国在警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公安部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警员到云南警官学院攻读警务硕士。2015年开始招收外国警务硕士留学生。目前,学院警务硕士共招录了46名来华留学生,他们分别来自阿富汗、阿根廷、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约旦、吉尔吉斯斯坦、老挝、缅甸、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泰国、越南、斐济等15个国家。警务硕士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对象是:母语为非汉语并通过了我国HSK汉语语言水平考试、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力的国外从事警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培养目标是:培养爱好和平,对中国人民具有良好的感情、具备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了解中国国情、中国警务制度、中国文化、掌握警务知识相关理论和警务实践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学院重视与周边国家,欧洲、美洲、非洲部分国家内政部、警察机构、警察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与泰国皇家警察尉官大学、柬埔寨警察学院、老挝人民警察学院、缅甸中央警察训练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关系,推进合作共赢。
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适应中推进、在改革中创新”、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发展警察职业教育、在职民警及外籍警察培训,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弘扬“忠诚、责任、奉献”校训精神,巩固教育训练工作中心地位,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关键地位,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基础地位,夯实基本设施建设保障地位,努力把学院建成现代警察大学和区域性知名大学。
学院坐落于祖国西南边陲、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春城-昆明,三月樱花红漫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是治学读书的理想殿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可靠、业务扎实、精于实战、勇于创新、善于分析毒情形势、强于战略战术谋划;具有综合运用公安学理论、公安法制、公安科技、情报信息、警务英语等公安禁毒领域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具有禁毒工作战略思维能力、实战指挥能力、国际合作能力、解决当前禁毒实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独立从事禁毒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模式采用以禁毒实战为基础、禁毒研究为支撑“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培养制度采取双导师制度,即由公安院校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导师和警务实战单位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共同指导。
二、招生规模
我院2019年全日制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17年为34人、2018年为29人,供参考)。
研究方向:禁毒。
三、报考条件
(一)学历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毕业满2年(截至2019年9月1日)或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截至201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3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按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云南警官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要求报名。
(三)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缴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照相。
(四)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
按教育部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截至2019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对考生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评价;
(3)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单位原因暂时没有警官证的凭工作单位政工部门证明警察身份。
(四)《2019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本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面向全国在职人民警察招生,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六、考试
(一)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时间为准,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二)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复试科目为:警务综合、英语。
(三)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阶段后,需加试《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程笔试。
七、录取原则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由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的总分和单科基本成绩要求;
(二)按照我院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八、学制、学习形式
警务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九、学历与学位获得
学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要求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十、有关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三年制学费12000元/学年,共计36000元。在校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招生管理及其它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全程信息公开、并接受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2019年考试大纲与2018年考试大纲相同,详见云南警官学院官网导航到研究生部分页。我院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院校联系: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部门: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1392
联系电话:*************联系人:伍老师
网址:http://210.40.208.2/site/ypoa/yjszs/index.html
电子邮箱:ynjgxyyjsb@163.com
欢迎报考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云南警官学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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