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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伊犁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3.破格复试
       根据2014年教育部及自治区研究生招生文件要求,个别专业招生缺额通过调剂仍不能完成的情况下,方启动破格复试程序。可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专业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且破格分数符合要求的考生,经考生申请,通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学院对拟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录取
       (1)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毕业生2014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名单为准。
       六、复试录取监督及申诉
       招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复试工作中,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仍有异议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答复,答复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七、复试时间通知
       计划于4月10日前后开展第一批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于3月30日查看研究生处网页信息。
       第一批复试对象:1、一志愿上线考生;2、调剂考生。
       复试要求与复试内容请考生查看我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办法。
       目前我院还有大量调剂缺额,欢迎考生调剂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今年国家加大对研究生助学资助,“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非常给力,因此学费问题不是困难。详情可向研究生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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