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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办法

 

  为切实贯彻执行“按需招生,德育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我校2006年的招生工作,特别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06年硕士生复试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组  长:时明德

  成  员:刘居安、俞迎达、周经兵、李学志、曾昭式、陈伟琳、刘世理、董迨传、曹明贵、李明斌

  各招生系(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5人以上的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人。

  二、调剂复试的原则和程序

  对于我校上线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若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可以调剂到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我校所需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程序为考生本人向拟调剂专业所在系(院)写调剂申请,系(院)签署是否同意调剂的意见,考生本人持申请和系(院)意见到研究生处办理调档手续。接到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同意调剂的公函或直接转来的考生档案后,考生方取得调剂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程序

  复试名单由有关系(院)参考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在审查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按1:1.2的招生复试比例确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程序按信院字[2004]13号文件执行。

  复试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资格审查、(2)体检、(3)外语水平复试、(4)专业复试考核、(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由我校各有关系(院)党总支负责,在专业面试时安排。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在确定拟录取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复试包括笔试和口语测试,共100分,其中笔试占80分,口语测试占20分。英语复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我校非英语专业授予学士学位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4)专业复试考核

  专业复试包括:专业基础复试和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

  专业基础复试含笔试和口试,总计100分,按7:3比例确定。专业基础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指专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学科考生加试含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各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不合格(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日程安排

  1、4月25日到研究生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3张1寸免冠照片;(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方可有效。

  2、4月26日上午:英语笔试    下午:专业课笔试

  3、4月27日上午:体检、外语口试     下午:专业面试

  4、4月28日上午: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系(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复试结果,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在统计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后,各系院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报研究生处汇总,最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报批

  在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文件和我校有关招生复试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省招办要求,按时上传拟录取数据库,进行自检,并将结果及时报送至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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