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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师范学院考研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按需招生,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成立2018年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各学院成立2018年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一般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旅游管理专业外国语不低于17分,总分不低于120分;其他专业外国语不低于17分,总分不低于230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4日前将请表内支撑材料扫描发送到yjsc1259@163.com,以便审核是否加分。并在复试报到时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研招办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由考生交复试学院。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笔试时间每门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由培养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两份以上材料复印件;

  (2)5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在复试学院领取填写复试情况表。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填写相关表格时,专业和学院填写复试专业及所在学院,准考证号填写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政审表(见附件2)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培养学院核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并留存2份复印件,培养学院资格审查完毕后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印件按考生编号装订于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一份留存。

  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这些信息复试后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实施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入场。发现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实行差额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组织生源进行复试。

  (2)复试含以下几个部分:

  ①外国语水平复试

  外国语(包括英语、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二外)水平复试为笔试,共100分。外国语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

  ②专业基础复试

  专业基础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面试),总计100分,按6:4比例确定,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综合面试占4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由培养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安排。即专业基础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③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由各招生学院分党委负责,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方法:查看政审表,在专业面试后,通过与考生交谈、质询和观察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况,并填写政审意见。

  ④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旅游管理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考生由研究生处组织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记入复试成绩。

  4.破格复试

  对一些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允许个别一志愿考生参加破格复试。

  考生破格复试需具备的条件: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命题科目不得破格),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考生参加破格复试的流程:①满足条件的考生提交书面申请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通盘考虑并征求培养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审批;③审批后的名单上报省招办,等待批复后与其他上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报考或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划线,复试内容参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资格审查时请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便查验,如没有入伍批准书请到入伍批准机关查询存根。

  6.复试名单及日程安排

  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发布。具体复试日程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标准

  1.复试结束,由各招生学院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起排序,不得分类别排序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其公式为:综合成绩(非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成绩/5×50%+(外国语水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复试成绩)/2×50%;综合成绩(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成绩/3×50%+(外国语水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3×50%。

  2.外国语水平复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学科国家复试线,否则不予录取。

  3.复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6.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处汇总,并按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网上公布。

  7.校内一志愿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按拟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录取。

  9.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账号登录中国研究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五.调剂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不得进行跨学科门类调剂线下生。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考生须进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书面报研究生处并校医院,体检在信阳师范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2018年研究生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所有不能转入档案的考生,均不享受奖助金和基本生活津贴,毕业时按自主择业处理。入学后中途将档案从学校转出的在校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

  录取后考生因就业放弃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中途退学,学校均不予批准,请考生在就业和升学中慎重选择。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个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健全完善对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是导师的,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导师资格;其他违纪人员,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督查制度。校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监督检查投诉电话和邮箱:

  学校纪委电话:************纪委电子邮箱:xysyjw@126.com

  九、报批

  等所有批次的复试工作结束以后,在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文件和我校有关招生复试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省招办要求,按时上传拟录取数据库,进行自检,并将结果及时报送至省招办。

  请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的招生工作任务。

  十、联系方式

  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负责实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处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jsc1259@163.com

  十一、本办法由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2: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doc

  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生复试情况表.doc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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