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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11年硕士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办理说明

  (一)党组织关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往我校,由本人所在党委组织部出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新疆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考生本人直接到我校经世楼(综合楼7楼)组织部办理。
 

  (二)党组织关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以外的,如组织关系在高等院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在高校以外单位的可由本人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党委组织部出具《中共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考生本人直接到我校经世楼(综合楼7楼)组织部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党员档案可随本人档案或由本人自带转入我校,本人自带的应在转移党组织关系时交校党委组织部。
 

  (四)出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有效期应截至入学报道日期15天以后,并在办理入学手续后1周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五)党组织关系在新疆财经大学的新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按照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办理。即由所在党总支开具介绍信,于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委培、定向的硕士生,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组织部(784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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