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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相关说明
  1.苏州研究院(含西交利物浦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2012 年在总招生规模内单列计划,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12 名,苏研院简介见我校研招网“硕士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xjtusz.cn 查询。
  2.经济与金融学院分类培养计划
  我校经济与金融学院2012 年继续试行按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分类进行招生与培养,请考生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基础及兴趣注意选择不同的类型。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的网页
  (http://sef.xjtu.edu.cn/)。
  3.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拦目填入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 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3)“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和选取的“复试科目名称”,从第一字符开始顺序填写导师姓名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填写“强军计划”,并顺序填写推荐报考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5)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 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必须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6)准考证获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2 年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2011 年12 月25 日—2012 年1 月9 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招生单位不再另行发放。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4.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 小时(美术学专业的01~03 方向、人文学院下的设计学专业考试科目除外)。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除外语专业外)、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命题。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⑶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生网报时只需按统考生科目相应填报。
  ⑷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
  自命题范围详见目录附件或相关学院简章。
  5.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2 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2)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满分100),自学校网上公布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理工、人文、经管、医学学科)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如下:
  ① 工学(08)门类: 计算机基础 大学物理
  ② 理学(07)门类: 计算机基础 大学物理
  ③ 哲学(01)、教育学(04)、文学(05)、艺术学(13)门类:计算机基础 中国文学史
  ④ 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门类:计算机基础 中级宏观微观经济学⑤ 医学(10)门类: 计算机基础 医学基础
  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6.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①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基本可以获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且学校免收其学费;
  ② 未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学科类别 学费(元/年)
工、理、医、管 8000
哲、文、法、教育、经济、艺术 7000
  ③ 学费按年收取,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④ 经济与金融学院录取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参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7.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8.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 号; 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电子邮件信箱: 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 或 http//gs.xjtu.edu.cn 传真:(029)82664655。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 029—82660983 张老师 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665286 冯老师 fengyh@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2668710 王老师 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82664000 郝平乐 plhao@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82668663 韩老师 hanl@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 82668754 陈老师 zmma@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 82665353 白老师 Lhgao@mail.xjtu.edu.cn
  理学院 82664734 纪老师 jigl@mail.xjt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82668187 吕老师 Rwyj@mail.xjtu.edu.cn
  外国语学院 82665499 杨老师 linday@mail.xjtu.edu.cn
  生命科学院 82663926 王老师 bywang@mail.xjtu.edu.cn
  医学院 82655045 卢老师 Luyang69@mail.xjtu.edu.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82664542 忽老师 Grad-epe@mail.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 82656906 杨老师 yangyr@mail.xjtu.edu.cn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82667920 李老师 lirui123@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83395107 董老师 donghui@mail.xjtu.edu.cn
  法学院 82668124 尚老师 fxy@mail.xjtu.edu.cn
  苏州研究院(联合培养)0512—69562810 杨老师 jackyjing@mail.xjtu.edu.cn.com
  前沿研究院(联合培养) 83395043 朱老师 jackyjing0607@mail.xjtu.edu.cn.com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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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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