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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入学考试
  考生应在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期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
  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月29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5年3月。五体检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
  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一)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正确报考。
  2."备用信息"中填报"复试科目名称",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3.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强军计划",并顺序填写推荐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录取时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
  (二)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艺术硕士考试科目除外)。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除外语专业外)、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等;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3.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按相应专业考试科目填报即可。
  4.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自命题考试范围或大纲见相关学院简章。
  (三)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5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认证报告等)。具
  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2.同等学力人员,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复试办法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四)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
  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3.资助体系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
  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35000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按学年进行评定与动态调整,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和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长学制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奖励比例不超过80%)。一名硕士研究生在一年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4)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提供,且发放额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期间,如果实习单位提供了实习津贴,导师可以不发助研岗位津贴。
  详请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五)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电子邮件信箱: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http//gs.xjtu.edu.cn传真:(029)8266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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