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 疆 医 科 大 学 简 介 新疆医科大学始建于1954年,1956年正式建成招生,为前苏联援助我国"一•五"计划中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是一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三位一体、中西维医并重、
新 疆 医 科 大 学 简 介
新疆医科大学始建于1954年,1956年正式建成招生,为前苏联援助我国"一•五"计划中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是一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三位一体、中西维医并重、具有浓郁地域特点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特色的地方综合性高等医学院校。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医学院与原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了新疆医科大学,江泽民同志亲自为大学题写了校名。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国内外同仁的关注。
学校现设17所学院(含6所临床医学院),拥有6所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个教学部,5个系,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大的医药教学、医疗、科研中心,是新疆唯一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MD)、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M)、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SMM),全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单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现拥有1个七年制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专业、27个本科 专业及专业方向,涵盖医学、语言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3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8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校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0所自治区级研究所。目前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博士生导师64名,硕士生导师460名。近几年来学校获得的各级科研成果奖 奖项在全区高校均位居前列,为西北五省唯一连续三年获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高校。
学校注重开展广泛的对外交流,先后与美、英、法、日、俄、哈萨克斯坦等十多个国家及国内的3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
学校秉承"团结奉献、自强不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大力弘养"严谨、勤奋、文明、和谐"的校风,着力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经过50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医学人才为特色的综合性高等医学院校。今后力争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等各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将学校建成国内先进,西北一流,并在周边国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新疆医科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新疆医科大学将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 博士学位;一类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医疗事业献身精神,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 2008 年 11 月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具备:
(1)获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者,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临床经验,并取得高级职称。
(2)入学前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六级或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两项都须有证书)。
(3)必须有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且成绩优良。
(4)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第一作者署名)、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5)初试时除参加外语、专业基础、专业共3门入学考试科目外,还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
4.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需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
五、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方式。
2.请考生于2008年12月20日-28日,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1.xjmu.edu.cn/yjsy/index.asp)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和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
3.确认信息时间 :2008年12月29日-30日报考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新疆医科大学苏园一号楼二楼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信息。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一律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2.《新疆医科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二○○九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的《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内容须填写在表格内),推荐书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
5.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6.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09年毕业);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第一作者署名)、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复印件。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有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成绩单。
9.交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所需材料1—4项表格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所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在复试时交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业务课(详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15日。
(3)考试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详细地点请及时查看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告)。
2.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招生专业的加试科目如下: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政治理论 2、统计学 3、流行病学
药理学:1、政治理论 2、生理学 3、生物化学
内科学:1、政治理论 2、免疫学 3、诊断学
外科学:1、政治理论 2、免疫学 3、诊断学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体检
复试时由新疆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在卫生科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不接收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HBsAg+)。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奖学金
大学为研究生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学年,鼓励奖学金金额为500元/学年。
十二、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1.欢迎考生及时浏览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www1.xjmu.edu.cn/yjsy/index.asp),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3.咨询电话:(0991)4365220
十四、如在200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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