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10年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简章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Health,MPH)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有&ldquo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Health,MPH)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有“卫生系统的MBA”之称,主要采取理论学习、社会实践与课题研究的“三结合”培养模式。新疆医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首批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单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执法、卫生行政管理和医院管理所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公共卫生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的信息必须在网上填写、提交,现场报名时不再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更改。
1、网上报名时间: 新疆考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至7月15日,网址: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请牢记报名编号!
2、现场确认时间:新疆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报考者本人须携带资格审查表及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缴费(240元)、照相、确认信息〕,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我校将在发放准考证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10月中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通知http://yjsy.xjmu.edu.cn/)。考生本人须携带1、现场确认信息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苏园一号楼二楼研究生招办。
四、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四门;
2.考试方式:英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三门参加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在领取全国联考准考证时通知。
3.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 日-31 日。
4.考试地点:本省考生见准考证;外地考生由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准考证,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外地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政治考试。
五、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录取人数由国家招生委员会决定。
六、学习形式和年限:采取业余形式,学习年限为2~4年。
七、培养专业方向:(1)卫生事业管理;(2)疾病预防与控制;(3)卫生学与卫生执法监督;(4)妇儿保健与人口健康;(5)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6)临床评价。
八、管理与学位授予:所有学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并选派具有研究生授课资格的教师授课。攻读学位者按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修满学分、完成实践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九、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按3年收取,如有变动,以新疆医科大学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资料费、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十、联考辅导
参考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
招生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 编: 830011
联 系 人:连文
联系电话:436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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