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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考研复试细则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组建复试专家组,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和程序,按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复试阶段的命题,根据研究生处下发的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四)各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至少有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且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组长原则上应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专家组在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复试专家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经商议首批复试定于4月3日、4日进行,各学院须提前协调好复试组成员的时间安排;其余批次复试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全部复试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4月29日前报送复试材料。

       各学院应于复试前一周将《复试工作安排》(附件1)报研招办备案;于复试前5天将《复试工作细则》报研招办备案,组织多次复试的学院,每次复试结束后都要及时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拟录取名单须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其他复试材料学院暂时保存,

       于4月29日统一交研招办(报送复试考生材料清单见附件7)。

       《复试工作细则》应经过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讨论后形成,复试时间、成绩计算办法、各阶段分值所占比例等要严格与学校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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