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医学院考研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调剂制度优势,提升调剂工作服务质量,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19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要求。
2、成绩必须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政治43、英语43、医学综合129,总分305)。
3、我校调剂招生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4、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剂。
5、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程序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及缺额。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3、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4、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行政楼5楼508、510室
联系电话:************、***********(座机)
邮政编码:710021
西安医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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