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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包括我校推免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查阅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拟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下载并如实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并于9月25日前寄送到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邮寄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41号信箱招生办,邮政编码:710128
  2、我校审核申请材料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学生来校参加复试。
  复试人员:西安外国语大学接到申请学生(含本校推免生)的个人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后初审合格的学生需来我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复试时间:10月10日。(复试具体事项请与2012年9月29日—10月8日登陆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网站查询)
  3、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申请学生寄发拟接收函。
  4、申请学生收到拟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于2012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现场摄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被接收的申请学生须在现场摄像后10日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招办盖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和体检表一起寄到我校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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