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各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具体申请办法如下:一、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包括我校推免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查阅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拟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下载并如实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并于9月25日前寄送到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邮寄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41号信箱招生办,邮政编码:710128
2、我校审核申请材料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学生来校参加复试。
复试人员:西安外国语大学接到申请学生(含本校推免生)的个人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后初审合格的学生需来我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复试时间:10月10日。(复试具体事项请与2012年9月29日—10月8日登陆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网站查询)
3、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申请学生寄发拟接收函。
4、申请学生收到拟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于2012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现场摄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被接收的申请学生须在现场摄像后10日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招办盖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和体检表一起寄到我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