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考研拟录取通知
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核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拟录取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核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拟录取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之和×70%+复试各项成绩之和×30%
复试成绩包含以下各项:
1)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
备注:1)旅游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复试中的政治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及相关事项
1.拟录取:我校拟录取名单按照国家下达2016年招生规模已在网上公布。如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其他学校调剂录取,学校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实施递补录取。
2.重复录取问题:拟录取考生如同时申请多校调剂并被其他学校录取,请自行与调剂录取院校协调解决。如出现重复录取状况,影响录取结果,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政审材料:请拟录取的考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加盖公章)于4月15日前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
4.调档:请拟录取的考生将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于4月20日前寄达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寄达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调档函领取方式见附件。根据文件规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定向协议:请定向考生于4月15日前将定向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不转档案)。定向委托协议下载:定向委托协议.doc
三、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及录取通知将于5月中旬上网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省招办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电子邮箱:yzb@xisu.edu.cn
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41号邮箱
邮编:710128
纪检电话:85319173电子邮箱:jjsb@xisu.edu.cn
附件:研究生现实表现鉴定表.xls
调档函领取方式:
方式一:自领。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活动中心207招生办公室领取。
方式二:委托。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活动中心207招生办公室领取。
方式三:传真。给我办传真************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准考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手机(两个)、接收传真号。
方式四:邮寄。给我办传真************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准考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手机(两个)、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我办将以平信方式邮寄调档函。
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