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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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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日期:2012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29 日每天 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2 年 11 月 10 日-14 日,具体安排请查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idian.edu.cn
  下载准考证时间:2012 年 12 月 25 日-2013 年 1 月 7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复印纸, 《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3 年1 月5日至 1 月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 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 199) 、英语(科目代码 201、204) 、数学(科目代码 301、302、303)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 311)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 408)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 年8月31日)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① 已进修完6 门或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 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 2013 年8月 31 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研究生毕业后具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毕业具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历。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6.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7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 ,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复试
  1.2013 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 2 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定向生与委培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3 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3 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000 名。2013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 2012 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审核的考生(强军计划和 MBA 考生请特别注意) ,必须在 2012年 12 月 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报告, 并报我校研招办备案后方可下载准考证,参加初试。
  因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
  (2)未在 2012年 11 月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 27 研究所、第29 研究所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考生报考。
  学校主页: http://www.xidian.edu.cn/
  研究生院主页: http://gr.xidian.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xidian.edu.cn/
  研招办E-mail: xidianyzb@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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