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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二年或二年以上,已达到本科毕业水平方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课程,并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本科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

    ③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这部分考生只能报考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在职人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

    7.单考招收30人,每学科不超过2人(联合培养基地54所除外)。

    8.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以下的人员报考。

    三、报名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报名日期报名。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10日——11月14日。

    四、政治(科目代码101)、外国语(科目代码201)、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304)三门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发行,外语考试听力占20%,计入总分。

    五、报名手续1.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校的介绍信和学生证;在职人员持毕业证。

    2.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然后领取《报名机读卡》,填涂机读卡后换取《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等。

    3.考生应备有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版照片3张,报名时分别贴在《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和《体检表》上的指定位置。

    4.考生复试时再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5.参加单独考试的在职人员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报名(不函报)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6.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录取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注意事项: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表格。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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