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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北民族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请于2011年10月10日前(以到达时间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研究生处。
  (二)经我校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通知申请者本人于10月14日前到研究生处报名参加复试。复试由相关培养单位组织。
  (三)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合格考生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究生处出具同意接收函件并签订协议。
  (四)取得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为10月31日前,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四、特别说明
  (一)接收的推免生享受公费计划,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评选奖学金。
  (二)学校设有“优秀生源奖”,具体为:来源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奖学金5000元;来源于其他高校的推免生,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奖学金3000元。
  (三)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和实施以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国家助学贷款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四)学校每年出资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举办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水平,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五)推免生一般可在本科所学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下选择专业。对部分在某一方面有学术特长或有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允许跨学科选择专业。
  (六)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优秀成绩或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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