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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石油石化技术干部的学校,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校本部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工业园,新校区位于西安市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
  学校占地2207.15亩,固定资产总值12.78亿元,仪器设备总值2.26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8万人,外国留学生300人,继续教育学生1.4万余人。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
学校设有12个学院.3个直属系。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51个本科专业中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13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 人。有教授.副教授500余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650人。有5个陕西省“教学团队”;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7 人.省部级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0人.陕西省教学名师5人.全国和省级优秀教师4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 人。学校还聘请了10 位国内外院士作为特聘教授。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2007年10月,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9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和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研究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16年保持在92%以上,2010 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 93.94%,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近三年,新增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130项;连续三年科研经费继续保持在1亿元以上。近五年,33 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中获200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公开.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1个科研团队荣获2008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3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先后与美国12 所大学签订了“ 1+2+1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协议,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
  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2003年,学校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校园文化示范点;2007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2008年,学校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校园。2009年,学校党委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授予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学校被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2009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三大石油公司正式签订共建西安石油大学协议。
  招生类型
  2011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的研究生。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培养规格各有侧重,毕业时成绩合格均授予“双证”。两者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建筑师.律师.会计师等。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5年,将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增加一倍左右,专业学位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到2020年,实现我国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变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研究生教育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培养质量明显提高,研究生教育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接受研究生教育的需求。
  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011年我校共有30个学科专业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00人(包括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加大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力度,进一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力,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学制3年。
  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 报考者从毕业到硕士生录取当年的9月1日应至少达到两年时间;
  (2) 报考者报名时需有进修过所报专业3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 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管理领域除外)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条件;
  (二)报名参加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中的(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报考年限及工作经验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从毕业到硕士生录取当年的9月1日,应达到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从毕业到硕士生录取当年的9月1日,应达到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从毕业到硕士生录取当年的9月1日,应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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