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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体育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为体育领域从事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即在中小学和大学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的教师,各级运动训练与竞赛单位的教练员、管理人员,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的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两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五年(200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三、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招收办法
  针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对以上人员实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
  2000年以后,获得以下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
  1、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取得运动健将(武术项目的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3、国际级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二)录取方法
  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以后,由我院将拟招收的考生姓名报“教指委”审核后,对这一类考生试行单独录取。
  请下载并填写《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表》于2010年10月30日前交寄我院研究生招生办。
  三、 招生学科领域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代码:540100;设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三个招生学科领域。
  招生名额:60名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考试科目
  1、初试:入学资格考试。考试内容见《2010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复试: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联考于2010年10月30日、31日进行
  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发展中心统一指定。
  五、 报考方法与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 陕西省报名网址:http://xwb.shaanxi.gov.cn(陕西省政府学位办公室)。
  2.陕西省网报时间:2010年7月5日早8:00—2010年7月15日晚12:00。
  西安体育学院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7月18日—19日;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符合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凡网上报名成功并取得网上报名编号的考生。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我院研究生部交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0版),并认真阅读。
  第三步: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阅读并核对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第四步: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第五步: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交我校审查存档
  具体各省报名安排请到“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与发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
  特别强调:考生在哪里报名即在哪里参加考试!
 
  备注: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80元)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六、录取工作
  录取分数线根据全国体育硕士指导委员会指导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根据考试成绩(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
  七、学习年限、课程学习与授予学位
  1.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为2~3年。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均由学生所在单位负担。
  2.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3.授课形式与时间:一般采取寒暑假或阶段性集中授课,也可采取脱产学习。
  八、培养经费
  课程学习与论文指导经费合计2万元。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xtyjsb@pub.xaonline.com
  联系人:王煜
  通信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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