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13年硕博连读选拔培养实施细则
为促进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将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
为促进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将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武汉科技大学在校的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 一年级新生申请硕博连读,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已获学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优秀者或该学科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在本学科前30%,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4、现就读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
5、录取类型为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
(二) 二年级学生申请硕博连读,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已获学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公开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
3、已完成硕士阶段的全部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在本学科研究生排名中位于前30%,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4、现就读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
5、录取类型为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
6、经本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三、选拔程序
(一) 个人自愿申请。一年级新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入学复试阶段个人提出申请(含推免研究生),并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二年级学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第三学期末可自愿申报,并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二)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三) 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
(四) 学校审查批准。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享受硕博连读研究生待遇。
四、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自硕士生入学起一般为4~6 年。
五、课程设置
一年级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按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已修完硕士阶段课程的二年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学籍后,继续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六、中期考核
为了保证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环节,完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
(一) 考核时间:在一年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的期中进行。
(二) 考核方式及内容:
1、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英语考试;
2、由各学院分党委负责考核思想政治表现;
3、由各学院组成中期筛选专家考核组,考核申请人的学科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验技能以及工作责任心)等;
4、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时要求公开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含录用通知)。
(三) 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筛选通过者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待批准后转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学籍;考核未通过者,仍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执行,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同时退回相应博士生资助费用,其博士生导师停招硕博连读生资格一年。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与博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和《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文件执行。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自行废止。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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