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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科技强校、人才兴校、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办学思路,按照'加强基础、拓宽口径、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建校近40年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8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2009~2011年间,我校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国际级奖11项、国家级奖236项、省级奖318项。获有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全国瑞萨超级MCU模型车大赛获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大赛一等奖等高水平奖项。
  学校认真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思想,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抢救3名落水少年而光荣献身的2003届毕业生许志伟是其中的突出代表,他的英雄事迹传遍了大江南北,被教育部追授为'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共青团中央追授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学校多次获得各级各类的表彰,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绿化红旗单位'、'园林式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在现有我校招生政策与2013年国定政策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对第一志愿(MBA除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并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不收培养费,而且90%以上的考生可以获得特等至三等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2、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3、定向生、委托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承担。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管理、待遇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BA除外)已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同等待遇。
  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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