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录结果已经公布,按学校有关要求,凡初录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政审、签培养合同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调档函等材料
1、初录新生应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类 别 |
调档函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
定向培养合同 |
非定向 |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
√ |
|
定向 |
√ |
√ |
√ |
2、领取方式
《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与《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以下简称:《调档函》,见附件2),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加盖公章的《调档函》请彩打后填上自己的信息,交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校生请联系自己辅导员老师)。
定向协议领取事宜待后续另行通知。
二、办理程序
1、调档
初录新生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初录新生(含推免生)应认真下载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调查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不能打印,以便存档,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报考时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并盖章。
《调查表》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 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
3、定向培养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类。须填写定向类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并加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
4、定向培养合同及档案的接收
(1)定向培养合同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
(2)档案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
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的档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无需自行办理调档手续。
三、录取通知书
考生完成以上各项手续,经法学院审查合格报学校批准后,我院将会在新生群内统计通知书接收地址,安排通知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四、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
(1)省外
从省外单位转来我校的,需持纸质介绍信和打印盖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转移,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填实际转往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省内
从省内单位转来我校的,一般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移,实现无纸化办理,原党组织直接在系统里选择转往的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少数不在系统里的省内单位,办理方法同从省外单位转入。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不明处请咨询张老师,电话************;档案、户口相关问题请咨询王老师,电话************。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大家开好后妥善保管,开学后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3、团组织关系
新生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里搜索“湖北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将在新生来校报到、核验相关档案后办理接收。
如当地团组织无法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接,也可以持纸质介绍信办理,介绍信转入团组织名称: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五、新生QQ群
为方便信息的沟通,请初录硕士新生尽快加入“2021级硕士研究生”群,群号625682111,申请加群时必须注明“专业-姓名”,入群后及时按上述格式更改自己的群名片。
六、新生住宿申请
有关2021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住宿相关事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新生住宿申请”的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 附件【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已下载550次
- 附件【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pdf】已下载49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