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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2014年接受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3]54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接收推免生计划,注意各专业之间的相对平衡,每个专业都预留指标招收统考生。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我院的暂定计划为:
  学术学位36人(校内21人、校外15人)
  专业学位12人

  二、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年级、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外语水平要求: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3、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所在学校须为“985”、“211”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接受推免生材料时间
  接受推免生材料时间和材料寄送地址
接受推免生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
邮寄地址:430072  武汉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殷昊翔 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

  四、复试时间
  集中复试和零散复试相结合。
  2013年10月中旬集中复试;特殊情况可在9月中下旬、10月15至19日期间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答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抽题,口头回答。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六、成绩核算和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30%。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面试成绩×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30%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总评成绩决定录取与否。

  七、收费标准
  复试费每生交纳100元。
  八、工作要求
  1、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2、  各硕士点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复试,复试时必须做好各项记录,评分、分数核算必须人人签字,各种原始记录材料必须妥善保留,上交院研究生干事。
  3、 各硕士点要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如果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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