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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保证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进,保证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质量,特制定我院接收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英语水平高;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受。
  3.所在学校须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二)外校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相关材料与网上材料一致):
  1.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请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以下地址:湖北、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21高老师收(邮编:430072)。
  2.学院将通知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10月9日-10日之间来校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院向考生发待录取通知。
  4.获得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五、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占45%。
  2、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采取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15%,综合素质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测试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占40%;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20分钟。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5%+英语测试×15%+综合面试×40%。

  六、复试小组与复试时间、地点
  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按复试人数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5人组成,组长由系负责人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另设记录员1人。
  10月9日-10日为复试时间,推免复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各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具体地点以届时公告通知为准)。

  七、初录(接收推免生计划:约34人)
  各专业由系负责人会同复试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学校录取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并提出初录方案,于10月12日上午11:00以前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于10月19日上午11:00以前,将全院各专业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八、有关政策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
  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
  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
  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九、有关注意事项及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16日
  附: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
专业名称
政治学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国际政治
 
国际关系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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