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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管理办法及工作时间安排,尤其做好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等各项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科状况,以上一年“简章计划”为依据,统筹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接收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招生总规模的25%(全校推免生录取平均比例,约1530人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接收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总数的7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总数的26%。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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