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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理论功底和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本专业硕士生应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熟悉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经典著作;认识马克思主义形成的理论渊源、时代问题及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把握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进程及其一般规律;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动态,并且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出、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能够胜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新闻、党务和行政等工作;身体健康,心理健全。

  二、研究方向
  1.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形成及其发展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总结当今时代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2.20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与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发展,特别要研究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这一历史过程中的阶段性发展和一脉相承的关系;同时,还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西方马克思主义等流派所获得的发展。

  3.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世界
  主要立足于当今世界新的实践,着重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以及文化理论在当代条件下的发展;同时研究马克思主义在与当代西方思潮的交流和对话中,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发展。

  4.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发展与中华和合传统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即中华和合思想的结合中,如何推进和谐文化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发展,揭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民族文化结合的本质规律及其一般方法。

  5.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创新和发展,着重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及其一般规律。

  6.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基本内容和逻辑体系,着重探索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规律和路径选择。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申请提前毕业者在校最低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5学分;学科通开课8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实践环节为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须补修本方案指定的本科生必修课至少2门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该成绩不计入学分。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围绕专业研究方向选择与学科发展和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紧密结合的课题,论文要求格式规范,论证充分,逻辑性强,语言流畅,有一定的理论创见和应用价值。

  2.开题报告:选题后,学生应拟定撰写计划,然后在指导小组内进行开题报,开题报告安排在第四学期,参加论文开题报告的老师应不少于三名(包括导师)。经指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

  3.论文撰写: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导师应不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学位论文完成并经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给2位论文评阅人评阅。评阅人须是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意见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答辩资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完成课程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并在读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在本专业具有正式刊号的公开出版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所有必修环节,

  成绩优秀;在本专业具有正式刊号的公开出版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大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5.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底或ll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论文方为通过。

  六、其他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在第五或第六学期进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挂职锻炼、教学实践、社会调查、科研实习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参加实习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需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上,并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并计2学分。

  2.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进行,实行淘汰制,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情况,结合专业成绩,确认其具体流向,包括硕博连读、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等情况。

  七、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坚持和完善以科学研究与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2.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学者的集体培养优势,大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联合培养,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学术、实务双导师制。

  3.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课程互认、海外实习等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进程。

  4.在课程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重视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加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与信息检索能力的培养,指定学生必读文献目录,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文献阅读纳入考试范围和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等形式进行检查。

  6.导师和研究生指导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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