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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6年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研究院单考班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学校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列出的“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15年学校进入中国校友会网公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前“4强”。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6年武汉大学计划面向北京地区招收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班20人,培养方式:定向;考试方式:单独考试。
  具体如下:
  【报考条件】
  除符合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应为公、检、法等单位或法学相关领域的优秀管理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且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含4年,即2012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

  【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6年武汉大学法学理论在职单考硕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考试方式: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考点:武汉大学;报考院系及考试科目见下表;备用信息1注明“北京研究院”)和网上确认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届时请上网查询。
  学院:106法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030101法学理论
         0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02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
    03人权法
    04法治改革比较研究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3综合知识(含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
  ④824法理学

  【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武汉大学
  2.复试
  (1)复试时间:2016年3-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
  单独考试由学校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培养毕业】
  在职学习,北京上课,学制3年,学费8.1万/人(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咨询方式】
  1、携带《在职硕士研究生预报名表》、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到北京研究院咨询及预报名(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0层2029室。
  联系人:周泰行联系电话:************转807
  邮箱:2645571013@qq.com
  2、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6、218室)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官网:Http://www.whubji.com

  【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实习编辑:杨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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