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万元/学年) |
备注(万元) |
|
硕士 研究生 |
学术 学位 |
一等 |
10% |
1.2 |
冲抵全额学费+0.4 |
二等 |
20% |
1 |
冲抵全额学费+0.2 |
||
三等 |
70% |
0.8 |
冲抵全额学费 |
||
专业 学位 |
一等 |
30% |
全额学费+0.2 |
冲抵全额学费+0.2 |
|
二等 |
70% |
全额学费 |
冲抵全额学费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1.6 |
冲抵全额学费+0.6 |
|
二等 |
20% |
1.3 |
冲抵全额学费+0.3 |
||
三等 |
70% |
1 |
冲抵全额学费 |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
额度(万元/学年)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
8 |
0-5人 |
一等奖 |
5 |
0-30人 |
二等奖 |
4 |
0-60人 |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范围和额度比往年将会有大幅提高(具体情况待确定后上网公布)。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2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du.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68754096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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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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