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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数

已接受推免生人数

上线人数

政治

外语

业务科1

业务科2

总分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5

55

90

90

355

8

6

1

030204中共党史

60

60

100

100

370

2

0

0

合计

10

6

1


  注: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复试结果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三、调剂政策

  1.我中心拟接收武汉大学校内调剂。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调剂生调剂须符合学校关于校内调剂政策规定,参加调剂的考生需填写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调剂申请(不含我中心内部调剂)均在教育部系统完成。我中心从教育部系统拟接收调剂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过后方可执行。

  我中心接收校内调剂,仅接受报考武汉大学与我中心招生专业相关相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需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及我中心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20日下午17:00前交至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1办公室。申请调剂的考生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按照中心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2.我中心不接收校外考生调剂。

  3.报考中心的考生要求向校外或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2018年3月30日(周五)9:00-17:00

  外语及专业复试:2018年3月31日(周六)8:30-17:00

  (2)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大学半山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1室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半山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4室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对上线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取得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每位考生须缴100元复试费。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规定的2门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

  4.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2)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不计成绩,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我中心考生体检初步安排在4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双向选择

  我中心将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安排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九、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在我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电话:

  校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办公室:************(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联系邮箱:dangneifagui@126.com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官方网站(http://iplr.whu.edu.cn/)或“党规研究”(微信号:whudnfg)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18年3月9日

  附件:2018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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