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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学院关于2009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将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档。录取工作现已进入调档审查阶段,我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和“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等字段的信息,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寄发了调阅人事档案函,请考生在一周后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配合办理调档事宜。档案须于9月1日前寄达我校。

2、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须知》将于610前,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考生通讯地址”寄出。

本校应届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届时全部发到考生参加复试的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处,请自行前往领取。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和组织关系,新生入学报到时自带户口和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3、户口迁移。新生开学报到时必须自带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户口关系,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学生学籍档案上的相同,与本人所持身份证上的内容一致,如发现不同,在入学前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学生入学时以户口迁移证为准,在校期间不予更改;户口迁移证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处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入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中环西路特1号;武汉市内(含郊区)凭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入户手续。新生报到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缴纳户口关系费用。

4、组织关系。党、团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武汉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200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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