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根据校研究生处下达的招生计划,为了更全面更好的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名单确定:
(1) 达到国家A区初试合格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
(2) 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的基础上,结合知识背景等因素择优选取。
二、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校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3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到报考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到地址为科教楼1113室。
① 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 准考证;
③ 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应届本科生: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⑤ 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缴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持复试通知单到财务处(行政楼201)缴费。
3、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缴费收据等于报到当日上午11点前到常青花园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需空腹。如当日上午来不及体检,可在第二日或第三日上午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体检费、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返回报考学院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1、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为100分。
2、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情况测试等。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社会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予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3)专业课考试(40%):合卷总分100,内容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0分)及政治学课程内容(40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5年修订版。《政治学概论》,姜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4)综合情况面试(40%):包括专业知识、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5)同等学历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00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录取原则:
1、对上一年和本年度作弊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录取。
5、复试合格后,按总成绩(总成绩= 0.60 × 初试成绩/5+ 0.4× 复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6、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时间和地点安排:
2016年3月22日上午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科教楼1113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复试相关事宜。
2016年3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专业课考试
2016年3月22日晚上18:00-21:00 同等学历加试
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 综合情况面试
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科教楼1113室)
六、投诉、举报方式: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办公地点设在科教1115室,并由学院纪检员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83912002
举报邮箱:szkby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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