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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理工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交院系审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表(参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样表可点击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应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参照2015年我校招生简章要求。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六、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推免生优先评定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
  监督及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jw@us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yzb@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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