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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科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各位同学,欢迎您来到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为了您能顺利报到入学,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8月29日
  2.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上要求为准。
  二、报到所需证件
  以录取通知书上要求为准。
  三、信息查询
  研究生信息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http://gms.uestc.edu.cn)。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登陆密码为学号或身份证号(若身份证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为大写),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查询项目

查询模块

奖学金查询

学生管理-学业奖学金查询

学费、健康复查费

交费管理-交费查询

新生报到期间可在研究生迎新系统(http://gr.uestc.edu.cn/welcome/index.shtml)查询报到手续完成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uestc.edu.cn
  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estc.edu.cn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uestc.edu.cn
 
  四、费用
  为方便学生缴费,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已经开通学生网上缴费系统。请各位同学务必在2014年8月17日前登陆网上缴费系统交纳学费、住宿费、体检复查费。计划财务处会提前将2014年8月17日前网上缴费成功的学生缴费收据发到各学院,学生报到时可直接在学院领取。
  登陆缴费系统方法:
  直接访问电子科技大学主页:公共服务→财务平台→学生网上缴费栏目下点击o学费住宿费。进入网上缴费系统界面后请各位同学务必先阅读告示栏各项内容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学生于2014年8月17日以后网上缴纳学费成功的,计划财务处将定期打印缴费收据发至各学院,再由学院下发给同学。请同学们注意:一定要妥善保管收费票据,遗失不补!
  开学报到后,学校将为每位研究生新生免费办理银行借记卡,该银行借记卡将用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奖助学金的发放,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1.学费
 
    学费一览表
                                                     单位:元/人

层次

博士生

硕士生

专业

所有

软件工程

其他专业  (MBA、MPA除外)

MPA

第一年注册

10000

12000

8000

14000

第二年注册

10000

10000

8000

14000

第三年注册

10000

10000

8000

0

合计

30000

32000

24000

28000

 

注: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②研究生学费指全过程学费(包括提前毕业研究生)。
  ③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可以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http://gms.uestc.edu.cn)。
  2.健康复查费
  健康复查费为53元/人。
  五、助学贷款
  我校助学贷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形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
  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后,请将当地资助中心的回执单交至学院,并由学校汇总后统一录入国家系统。
  2.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①仅限录取类别为自筹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生(不含MBA和MPA)。
  贷款办法:①报到时提交申请材料(书面申请、《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家庭经济贫困证明》--gr.uestc.edu.cn上下载、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入学后补充其他证明材料(本人学生证复印件等)。
  ③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经获银行审核批准,每人每年最多可贷款6000元,研究生在校期间累计最多可贷款18000元。如未通过银行审核批准,须在2014年11月底前缴清第一年学费。
  六、住宿
  1.2014年8月1日起,可以网上查询住宿寝室,网址:http://home.uestc.edu.cn
  2.咨询方式:电话:61830051,61831752;现场咨询地点:清水河校区综合楼105室。
  3.全日制自筹研究生按规定应该住校。符合不住宿条件的研究生请在2014年6月25日前向录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提交申请。
  申请不住宿条件:(1)已婚学生,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家住成都的学生,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由于清水河校区博士生房间紧张,部分博士生可能入住硕士生公寓。
  5.我校在职人员均不安排住宿。
  6.成都市各单位委培博士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7.新生务必严格按照报到时间入学,提前到校不提供住宿。
  8.新生可自带卧具,也可在报到时现场购买,卧具套装包括:棉絮、被套、床单、蚊帐、枕套、枕芯、床垫、竹凉席。销售商为招标进场的生产厂家。
  9.入住后,调宿、退宿等手续需按规定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须遵守学校相关宿舍管理规定。
  七、户口
  1.录取类别:定向、委培、或原户籍地处于成都市锦江、武侯、青羊、金牛、成华、高新、龙泉、新都、温江、青白江十城区内;十县(市)大邑、崇州、邛崃、郫县、彭州、金堂、都江堰、蒲江、双流、新津;并且是居民家庭户口的,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其他新生本着自愿原则,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学校。户口迁来我校的学生除毕业、转学、退学原因外,四年内不能将户口迁出,也不能变更户口信息。请四年内可能涉及房屋拆迁赔偿的农村户口学生慎迁。2014年9月30日前未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新生,以后不再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2.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沙河校区新生迁至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清水河校区新生迁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如果当地公安机关的地名数据库中没有"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地名代码,可使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的地名代码,代用迁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西源大道2006号。请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所有的登记项目,如有不正确的项目,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重点核对: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18位)。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修改处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至沙河校区的学院: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物理电子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医学院。
  户口迁移至清水河校区的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航天学院、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3.迁移户口的新生,报到后,由所在学院按班级统一收取以下户口迁移资料:《户口迁移证》(在左下方标注班号、学号、身高、血型)、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证件用照片(沙河校区新生2张,清水河校区新生3张)。
  八、组织关系
  所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由党员到所在地党组织或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具体去处为:"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入学报到后,党员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2.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报到后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
  九、健康复查
  所有新生报到时必须进行入学健康复查,复查项目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尿酸、胸透。
  十、疫苗接种
  为提高大学生群体对病毒性肝炎、麻疹、风疹、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的免疫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这类疾病在大学生中的爆发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四川省教育厅、卫生厅(川卫办发【2011】754号)等文件、法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下,由校医院对新入学同学统一进行甲肝、乙肝、麻风腮疫苗接种工作。
  十一、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10]27号)和成都市政府令第155号的精神,从2009年9月1日起,将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大学生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查询该年度9月校医院新闻中心通知,网址:http://www.hospital.uestc.edu.cn/News.aspx。城乡低保家庭、伤残一、二级的大学生,参保时需向学校递交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十二、商业保险
  新生自愿购买学生平安保险,保险费50元/人/年,保险条款可在报到现场向保险公司咨询。新生入学后按班级统一到学校保卫处办理。
  十三、其他
  1.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新生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否则录取类别将改为委培;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统一到研招办盖章,否则不能取得学籍。
  2.新生需准备近期正面一寸证件免冠彩色照片4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用于办理相关证件。
  十四、咨询
  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028-618301486183004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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