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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培),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审核批准。报考前未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的,学校不予资助。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6、推免生必须网上报名,选择推荐学校(本科所在学校)所在报考点,但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免生报名信息必须与公示拟录取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自负。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8、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考试科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现场确认时再统一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说明: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推免生到推荐学校(本科所在学校)所在报考点进行确认;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进行确认。

  要求:1、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网上报名编号。

  3、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自考和网络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4、缴纳报考费(缴后不退)。

  5、照相。

  6、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清水河校区)考场应试,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150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说明: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登录http://yz.uestc.edu.cn/zkz网上打印准考证。

  2、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生的考试文具(含签字笔1支、备用笔芯1支、2B铅笔1支带橡皮、直尺、文具袋等)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携带其他任何考试文具进入考场。每单元考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试文具带出考场,所有单元考试结束后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回收。其他考生按当地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推荐免试免初试。

  6、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7、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改考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具体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 改考 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

  201英语 改考 288单独考试英语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改考 688单独考试高等数学

  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改考 614单独考试心理学综合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改考 820计算机专业基础

  考纲:1、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3、管理类联考的初试科目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在复试中进行),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

  (二)复试

  时间:2012年3月至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各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详见“复试科目”,且不能选择与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复试科目。

  2、外语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1、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详见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264。

  2、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4、我校一般按1:1.2进行差额复试,但各专业具体复试人数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体检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考生复试时必须到电子科技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培硕士生。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的新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http://yz.uestc.edu.cn/DatumDownload.aspx)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录检错误记录为“非唯一匹配学籍或学历,请核实”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后(网址:yz.chsi.com.cn,电话:************-202),我校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历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yzb@uestc.edu.cn,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115,电子版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九、学习年限

  3年,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

  十、学费

  软件工程全过程3.2万元,公共管理全过程2.8万元,其他专业(除工商管理外)全过程2.4万元,分三年缴清,每年9月注册前各缴纳三分之一。工商管理另定。

  定向硕士生由国家承担学费。

  自筹硕士生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奖学金可全额或部分减免学费。

  贫困硕士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说明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相关专题: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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